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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登记后反悔怎么处理好

申请离婚登记后反悔怎么处理好

协议离婚 2024-01-3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申请登记离婚后反悔的,如果是在三十天冷静期内反悔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查明的,可以撤回登记。
如果是在冷静期后反悔的,双方可以不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法律规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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