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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的股权转让合同怎么写的

质押的股权转让合同怎么写的

股权转让 2024-02-0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质押的股权转让合同中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股权转让的价格;价款支付的方式和期限;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转让的股权在公司所占的比例等。
一般情况设立了质押权的股权是不得转让的,除非出质人和债权人协商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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