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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的主体与客体?

滥伐林木罪的主体与客体?

刑事辩护 2021-01-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滥伐林木罪的主体是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都可以构成本罪。滥伐林木罪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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