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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刑事辩护 2024-02-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以及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和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为防止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次从事犯罪活动的;严重的犯罪分子,为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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