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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失败投资人的钱怎么办理

开公司失败投资人的钱怎么办理

融资投资 2024-03-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开公司失败,投资人的钱应当还给投资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不能成立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如果是投资已经成立的公司,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投资协议的条件时,一般投资款也可以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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