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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拆迁安置法院怎么判决

抵押房产拆迁安置法院怎么判决

拆迁补偿 2024-03-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抵押房产进行拆迁安置,法院判决如下:
1.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款足以偿还债务,抵押权人可以就拆迁款优先受偿,拆迁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剩余欠款可以作为没有抵押权的债权存在,由抵押人继续偿还。
2.选择产权置换的,可以重新签订抵押协议,以置换的房屋为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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