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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踪了如何追债还款

借款人失踪了如何追债还款

债务追讨 2024-04-0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借款人失踪了,出借人想追债要求其还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借款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再要求其财产代管人偿还借款。
法律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应当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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