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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被借款人拿走了怎么办

借条被借款人拿走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 2024-04-0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如果是在借款还没偿还完毕的时候借条被借款人拿走了的,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并要求借款人尽快还款。
而出借人可以收集的其他相关证据包括双方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知情人的证人证言、借款人承认借款存在并且还未偿还的录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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