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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怎么办理手续

财产保全怎么办理手续

债权债务 2024-04-09 人浏览
顾春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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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当事人想办理财产保全的,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按照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如果是诉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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