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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

刑事辩护 2021-01-2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有财物所有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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