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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无财产执行怎么办

欠债人无财产执行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4-07-02 人浏览
孙明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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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欠债人实在没有财产执行的,法院一般会中止执行,等到其名下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按照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变价、划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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