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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原告不去怎么办手续

离婚调解原告不去怎么办手续

婚姻家庭 2024-08-09 人浏览
魏茂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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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调解时,原告不去的可以将情况告知法院,由法院作出相应处理。法院认为无法调解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分割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认定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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