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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期间的债权如何处理好

合伙期间的债权如何处理好

公司企业 2024-08-20 人浏览
周宗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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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合伙期间产生的债权,应当属于合伙的利润,可以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如果合伙人之间因此产生纠纷始终无法分配的,则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对此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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