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债权人会议是怎么组成的呢

债权人会议是怎么组成的呢

债权债务 2021-02-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债权人会议是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上述债权人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并进行表决,债权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依法行使表决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第六十条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