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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 2021-02-05 人浏览
王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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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成立条件是: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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