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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款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款不还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02-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别人欠款不还,出借人可以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欠款人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欠款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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