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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解释原则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解释原则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1-02-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解释原则有:统一解释原则;符合合同目的的解释原则;不利于制定者原则;限制解释原则;非定式条款优先的原则。在销售商与购房者订立于定式预售合同,而后又别协商订立了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如其中的免责条款发生冲突,应以补充协议为据。这是因为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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