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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具体是怎样的

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具体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 2021-02-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例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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