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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辅警是滥用职权的主体吗

公安辅警是滥用职权的主体吗

刑事辩护 2021-03-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安辅警不是滥用职权的主体。公安辅警是依照相关行政法规设立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公安辅警不是滥用职权的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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