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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离婚财产证据有哪些

开庭离婚财产证据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1-03-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开庭离婚财产证据有:房产证、车辆登记册、工资条(包括固定工资和兼职工资)、股份认购书、到期债权凭证、银行卡存款或存折、知识产权收益凭证、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或财产性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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