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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情形有什么

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情形有什么

婚姻家庭 2021-03-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情形有: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3)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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