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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如何交纳

离婚诉讼费如何交纳

婚姻家庭 2021-03-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费的交纳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文书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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