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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1-03-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有:
(一)当事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调解前置;
(三)因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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