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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离婚起诉书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婚姻家庭 2021-04-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书需要如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籍登记簿、子女出生证等证件;
2、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债务清单及财产所属权证等证明材料;
3、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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