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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是需带的证件有哪些

办理离婚手续是需带的证件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3-05-17 人浏览
孙术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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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手续是:当事人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需带的证件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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