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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间的分手费是否算债务

情人间的分手费是否算债务

婚姻家庭 2021-04-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情人间的分手费不是一定算债务的。如果一方是自愿给付,且当事人能够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那应当算是债务,可以请求对方给付。如果经审查不存在借贷事实,则不能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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