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吊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交通事故 2019-05-10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吊车属于专项作业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是30年。

根据商务部2013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第九项规定,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30年。

吊车是一种广泛用于港口、车间、电力、工地等地方的起吊搬运机械。吊车属于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为30年。

吊车年审需要如下资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副证;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正证、副证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吊车年检是对其性能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会及时责令整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无法通过年检。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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