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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不通知单位吗

刑事辩护 2019-05-24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缓刑的判决生效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把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人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人民法院只要送达以上三个机关其中之一即可。虽然可以送达给被告人的单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会把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一般不会送达被告人的单位。

判缓刑是指对触犯刑法,依法被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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