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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超速20%未达50%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5-2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高速公路超速20%未达50%处罚如下: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一次记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被扣分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

2、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一次记六分,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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