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超员入刑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19-06-2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刑法修正案(九)中,超员、超速多少算是“严重”,算达到入刑标准,将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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