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怎样对付敲诈勒索的人

刑事辩护 2019-06-2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敲诈勒索的定义是指,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产生精神压力的威胁,一般都是涉及受害人的隐私的威胁方式,迫使其屈服于威胁和压力,从而实现向受害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违法或者是犯罪目的。

根据敲诈勒索的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了2000至5000以上构成追究刑责的标准。

按照刑法274条之规定,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将会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如果敲诈勒索既遂的,则应同时退还受害人的被敲诈的财物。

需要注意的是,客观事实与当事人能够证明的客观事实未必是一致的,因此,面对敲诈勒索,受害人应该不急于报警,尽可能的搜集对方敲诈自己一方的客观有力证据,并将其记录,该证据和视听资料等材物一起提交给警方。这样就减少了警方侦破案件的难度,有利于维护自己一方的合法权益以及打击对方违法和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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