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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19-08-14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子女如是因法定继承而继承的财产,在其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约定时,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刚刚我们提到的《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除外规定,那这个除外情况是什么呢?就是《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可以为夫妻一方财产,也就是说如果父母订立了遗嘱,则子女依此取得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如果父母若希望规避这一风险,最好于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子女为遗产继承人,并指明其所继承的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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