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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是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08-16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社保缴费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想了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否为工资,要先了解工资的概念。

社保应当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员工的工资决定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存在下限,即一般是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而该下限一般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海为例,2018年的社平工资为7832元,社保下限为4699元,也就是说,社保最低要求为4699元为基数,哪怕员工实际工资不到3500元,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4699元为基数缴纳。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工资与社保缴纳基数挂钩,但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与合同工资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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