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判决后诉讼保全担保物可以解封吗

合同纠纷 2019-08-2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判决后诉讼保全担保物能不能解除保全措施,需要根据判决结果来确定。

(1)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人民法院会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诉讼保全解除后,诉讼保全担保物也就自然不需要再为诉讼保全继续提供担保了。

(2)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支持的,那么,在判决履行完毕之前,是不能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物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的担保的。但也存在以下几种例外:

①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诉讼保全担保物也就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②保全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③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而申请人没有申请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保全措施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物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也就无需继续充当担保物的角色了。

需要说明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标的额较大的保全申请,张锐律师不建议当事人再以提供担保物的形式提供担保,建议通过向保险公司或相关保全机构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来替代实物担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视频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