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离婚婚前财产需要分吗

婚姻家庭 2019-10-22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婚前财产可以不需要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同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在通过赠与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给另一方,或通过夫妻财产约定方式将婚前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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