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租房合同丢了怎么补签

合同纠纷 2019-10-25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房屋租赁合同单方丢失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对方补办签署。

但是如果因为丢失合同对方不予认可租赁关系、拒绝补办签署新的合同而影响原合同履行的,丢失的一方需要举证证明双方已经签署书面合同或者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或者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不能证明存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也无法证明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给出合理期限的情况下,随时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是证明法律关系和事实的重要依据,建议妥善保管合同,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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