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承揽合同需要书面吗

合同纠纷 2019-10-25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和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并未要求承揽合同必须书面形式订立。而且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不过,为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出现纠纷时无法明确证明约定和履行情况,建议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具体内容和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视频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