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租房合同没签名生效吗

房产纠纷 2019-10-2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房屋租赁合同上没有双方签名和盖章,合同是否成立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期间,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租赁合同一方已经履行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综上,依据上述情况合法成立的合同,即使没有签名,也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但是仍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简短的回复并不能全面准确的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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