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结婚要离婚协议书吗

婚姻家庭 2019-12-0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如果不是初婚登记,除了和初婚一样的登记手续和条件外,还需要带着离婚证或者离婚的证明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解除婚姻关系的材料。

具体需要的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本人近期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婚姻登记处有快照服务;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如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文书;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结婚证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则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未婚证明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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