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缔约过失责任的诉讼时效

合同纠纷 2019-12-13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缔约过失责任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责任,适用的是3年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此,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是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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