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民间借条担保人怎么写

合同纠纷 2019-12-16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首先,在书写借条确定担保人的时候,需要区分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而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也约定不明确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因此,担保人一定要确定自己的保证方式是哪一种,若是一般保证,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条款。

其次,在书写借条时,需要明确保证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若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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