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借款合同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 2020-01-1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是基于借贷关系所产生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借款有关的事实所签订的合同。

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1、借款标的;

2、贷款种类;

3、借款金额;

4、借款用途;

5、借款期限;

6、借款利率;

7、还款;

8、违约责任;在贷款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必要保证,必须明确规定。

9、保证条件;

10、争议的解决方式;

11、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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