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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的可以取保候审吗

刑事辩护 2020-03-19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行为人即使并非司法机关管辖区域内公民,但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条件,仍可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将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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