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破产清算可以中止吗

破产清算 2020-12-16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破产清算不可以中止,但可以进行重整、和解。根据《破产法》第七十三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若进入重整、和解程序,公司可进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不会被宣布破产,开始执行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但若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权利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破产法》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破产法》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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