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附条件的答复是否能够构成承诺

合同纠纷 2021-01-20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附条件的答复是不构成承诺的。被要约人附条件的,改变了要约人发出的要约,被要约人无条件接受的要约才会生效。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附条件的答复不是承诺。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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