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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应该怎么立财产遗嘱

婚姻家庭 2018-09-1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所谓遗嘱是每个人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决定在其身故后具体的财产有哪些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法定形式。那么遗嘱首先应当符合我们国家继承法里面关于遗嘱的一个规定和要件的一个要求,否则可能会面临遗嘱的无效,那么财富无法传给自己期望传承人手中的这样一个风险。那比如说在我们继承法里面,其中就有一条规定,立遗嘱的时候要给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一个必要的份额,那么如果没有这样的法条规定,那么可能在处理遗嘱的时候,部分遗嘱会被认定这样一个无效,比如在我们继承法里面还规定你在进行这个,制作遗嘱的时候,要是这样的一个手书的这种遗嘱,还要有相关的一个证人在旁边,就必须要符合遗嘱法定的这样的一个效力,还有你立遗嘱的时候,你必须处分的只能是自己的财产,而不是他人的这样一个财产。

那么这些就是关于遗嘱法律效力,就是当我们所有的条件都符合的时候,是一份有效的遗嘱,那么他才能够得到一个这个执行。

那么具体到再婚中,那么立遗嘱的时候的考虑,其实就应该是因为再婚,它必然面临到自己的子女和再婚家庭带来的子女,或者说再婚家庭以后共同生育的子女,面临这样的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那么在这个时候立遗嘱的时候,你就需要考虑的是是不是要立这个遗嘱?

那么立这个遗嘱到底要把财产给谁?你如果不立这个遗嘱的话,那么你去世之后,您所遗留下来的这个财产就将是一个被法定继承,那么法定继承它就面临着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就是配偶、父母、子女,那在这个里面可能就具体到了你的再婚之前的子女,那么或者说再婚另一方带来的子女,以及可能再婚后共同生育的子女,这样的一个复杂的情况,那如果说是需要把这个自己的财产做一个很好的安排的话,可能还是需要提前设立这样的一个遗嘱,以避免身故后这个财产变为一个法定继承的一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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