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男方买房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1-02-04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该房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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