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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罪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1-02-05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抽逃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有: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抽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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