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有哪些是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家庭 2021-02-05 0人浏览
陈岳荣律师

黄博律师

特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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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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