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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怎么算加班工资

劳动纠纷 2021-02-19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春节根据劳动者实际在春节期间的加班时间算加班工资,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并且为劳动者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第四条

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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